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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2017年公开招聘75名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8 14:13 发布作者: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市教师队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17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等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教师7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31名,幼儿园医务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一)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在20178月底前可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在2017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幼儿园医务人员招聘对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医学卫生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招聘教师年龄限在30周岁以下(即1987630日后出生);招聘医务人员年龄限在35周岁以下(即1982630日后出生)。

(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政务网、儋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间:724日至728日;报名地点: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2.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下载填写报名表,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现场提供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进行资格初审。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4.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考名额。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在儋州政务网、儋州市教育局网站上通知;领取准考证地点: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招聘命题、笔试、面试委托有资质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78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178月中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1.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46计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医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1)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儋州政务网、儋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小学教师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2)幼儿教师

面试方式:现场展示,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内容:讲故事、唱歌、钢琴、舞蹈、绘画。

3)特殊教育教师

面试由特殊教育评委组组织面试。

4)幼儿园医务人员

面试由医务人员评委组组织面试。

以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3.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说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在儋州政务网、儋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政审)和资格复查

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综合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试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试排名顺序),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

2.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3.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

4.体检表(参加面试人员自行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5.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局档案室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录用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的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医务人员办理入编,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儋州市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被录用的教师和医务人员应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七、招聘工作纪律

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反映不正之风现象。监督电话:0898-23338600(海南省儋州市教育局信访办);咨询电话:0898-23334285(海南省儋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儋州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计划

2.儋州市2017年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报名表

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室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儋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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