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海外留学生人才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湖南科技大学人才引进
发布时间:2017-05-15 15:51 发布作者: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特向海内外引进各类人才。

一、人才类别

1.高层次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湘江学者特聘教授)、学术带头人、青年创新人才(奋进学者);

2.海外优秀人才、海外青年博士;

3.国内优秀青年博士。

二、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愿意为学校发展作出贡献,服从工作安排,思想品德好,恪尽职守,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教师的基本素质,具备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讲授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资历、年龄及学术成果条件见附表1。

(三)各类人才的待遇见附表1。

三、引进计划

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海外优秀人才、海外青年博士的引进不受计划数限制,2017年度国内优秀青年博士的引进计划见附表2。

附表1: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各类人才引进条件、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引 进 条 

引 进 待 

计划数

年龄

学术成果

住房补贴 
(万元)

科研经费 
(万元)

工资待遇(万元)

配偶安置

院 士

不限

不限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待遇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提供最优厚待遇,采取一人一议方式面谈。

不限

学科领军

人才

不限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优秀人才。

学科带头人

不限

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相当的优秀人才。

学术带头人

50岁

以下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五年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或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与之相当的优秀人才。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二区期刊、或SSCI源期刊、或顶级期刊和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3)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获国家级科研或教研成果奖励的可直接入选)。

青年创新

人才

40岁

以下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近五年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或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与之相当的优秀人才。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其他条件可减免);(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1篇,或SCI二区期刊、SSCI源期刊或顶级期刊和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SCI一区、SSCI源刊或顶级期刊3篇及以上其他条件可减免);(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1其他条件可减免)。

海外优秀

人才

40岁

以下

1.在海外知名高校或海外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被海外知名高校或海外知名科研机构正式聘任3年及以上的研究人员,且被2名及以上海外同行知名教授推荐; 
2.在本学科 SCI、EI、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含)篇以上或国际顶级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

50

10

按聘任岗位级别对应相工资标准

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校务会同意可聘任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

不限

海外青年

博士

35岁

以下

1.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且被2名及以上海外同行知名教授推荐; 
2.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

30

5

国内优秀 青年博士 
(计划数见附表二)

35岁

以下

A类: 
① 省外“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系统科研院所、知名专业院校或在全国领先的学科专业毕业的博士生,且第一学历为非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民办院校),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必须具有关联性; 
② 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I、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含)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学术论文3(含)篇以上。 
B类: 
①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成人教育、民办院校),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必须具有关联性; 
② 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I、SSCI、A&HCI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含)篇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核心版)上、CSCD核心库期刊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3(含)篇以上。学术发展潜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C类: 
会计学、建筑学、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具体引进条件根据学科需要由校务会审定。

A类15
B类15
C类25

5

101

校园风光

服务热线 在线资讯 关注微信 官方微博
1590103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