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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06 11:02 发布作者: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包括一般专任教师岗位44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6人,详见附件《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公招专任教师计划表》、《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公招其他专技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调入教授不超过50周岁,其他调入人员不超过40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对特别优秀的人才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对象类型若是应届,须是20171月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且须于2017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同时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7年内取得国外学历认证。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将应聘简历和《西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组织人事部网站下载)的纸件邮寄至拟应聘岗位所属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为“2017应聘+姓名+聘教网)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邮件总大小请勿超过2M。材料发出后请致电应聘岗位所在的用人单位确认。

简历中可对聘后本人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个人要求等情况加以说明,并提供已有学习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书,调入人员还须提供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应聘人员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可为笔试和面试。对安排有笔试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对少数民族应聘者笔试成绩加5分。

(二)考核: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试考核外,还须进行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六、身体检查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批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在2017年内凭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到证或调动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到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至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聘工作。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回避制度,公招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及资料传递请与所聘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计划表中用人单位一栏。

组织人事部电话:028-8552207085522064

特此公告。

附件: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公招专任教师计划表

西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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