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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17名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10 06:33 发布作者:

一、学院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位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

学院服务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求,设有智能制造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城市系、工商管理系、劳动经济系、基础(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技师部等10个教学系部。形成了以智能制造专业为主体,电子信息类和现代服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布局,有43个高职招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单位,山东省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培训集团牵头组建单位,山东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9月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提出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并将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证书等材料以PDF格式,要求完整、清晰)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学院招聘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方式命名。例如教师1+张三+工商管理专业(XX方向)。每人在本年度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以上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在当年度内有效,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113017:00。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会在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报名材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4EXCLE版);

②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项目、大赛等材料扫描件;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12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12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⑥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930日前取得);

⑦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技能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930日前取得);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249月;

⑨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无需上传此项材料,待考察体检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不可调整,如未能按时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⑩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⑪招聘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向学院提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发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技能人才、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面谈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讲成绩、面谈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面试总成绩排序,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范围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学院实际,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方式,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二)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按规定执行。

六、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因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资格审核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咨询电话:0531-89638828 89638826

监督电话:0531-89638502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800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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