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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关于2024年招聘24名专职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02:35 发布作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建有两个校区,楼观校区位于西安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学院路,幸福校区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学校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信息网络中心、计算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实验、实训基础设施健全,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管理、艺术类学科为特色,以工学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楼观校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楼观校区专职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学术道德等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地点为楼观校区;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8.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名称须与所应聘专业方向保持一致或相近;

9.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处分或应届毕业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岗位需求

岗位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4926日起,相关岗位招满即停。

(二)材料清单

1.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应聘申请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中填写个人完整的履历清单: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3.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扫描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4.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包含本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5.工作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6.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二级学院名称+应聘专业方向+职称+最高学历”命名发送至指定简历投递邮箱以上应聘材料不全或邮件命名格式不完整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结合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下一阶段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招聘考核包括试讲、面试、心理测评、考察、体检等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以及与所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六)体检

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资格审查及考核环节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者经体检合格后,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资格审查、监察监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提供虚假资料和有违规行为者,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试讲和面试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

(三)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名、未能按时到场或未能提供详实证书等材料者,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7126048

投递邮箱:(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西安楼观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学院路(楼观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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