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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2024年9月补充招聘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25 06:17 发布作者: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岗位详见《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岗位信息表(2024年9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录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如无特别说明,岗位资格条件中的最高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当月(2024年9月),即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4日上午09:00—9月27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招聘专用邮箱xmsjhsyxh_hr@163.com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内,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24日上午09:00—9月27日下午17:00期间查询初审结果。在报名时间内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按初审意见修改完善报考信息后重新提交或更改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逾期不予更改。初审通过的均不予更改报考岗位。

(二)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核。参加复核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需逐页签名并依序装订成册)按时参加资格复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

本简章第七部分学历(位)要求说明中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核对象与时间、地点将及时在招考系统公告。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可获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方法

(一)考试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成绩

考生的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从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排名与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在确定体检人选中遇考试成绩相同的,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或存在2名(含)以上优先对象,加试一场面试,取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人事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再次审核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工作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

七、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八、公示与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考系统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决定是否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纪检委员或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彭老师,联系电话:0592-5283667。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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