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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辽河石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07:11 发布作者: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涵盖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物流贸易、港口仓储等业务。辽河石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担锦城石化原油进口采购及其它相关原料采购工作的专业化子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业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岗位:贸易执行,人数:4名,工作地点:北京市。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应聘人员专业条件

详见《辽河石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PDF格式、A4纸页面,内容不超过2页)、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网学位证明、职称证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以上材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方式:2024贸易执行岗-姓名。

4.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13017:00止。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匹配性筛选,择优选择确定候选人参加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意流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候选人测评

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有效形式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评视为自行放弃。

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采用专业知识笔试(闭卷)和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有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达标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数与候选人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如该批候选人笔试成绩未达到要求或未达到1:2的比例,将重新启动新一轮招聘。

公司委派5名专业人员组成面试团队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取测评平均分计入总成绩,低于70分者予以淘汰。如该批候选人面试成绩未达到要求,将重新启动新一轮招聘。

(四)拟聘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3:2的权重计算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五)拟聘人选考察

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六)公示

通过考察审核的拟聘人选,将在省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相关法律执行。

五、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辽河石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公司对应聘信息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辽河石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3641317666

投递邮箱:fanjingtao@petrol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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