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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24年度第二批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06:19 发布作者: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成立于1980118,是中国社会学恢复以后成立最早的社会学研究所,是中国社会学的国家级学术研究机构,中国最大的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是两个国家级社团——中国社会学会和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的代管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地。中国第一家社会学个人基金会——北京市陆学艺社会学发展基金会的办公地也设在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秉承第一任所长费孝通先生制定的“从实求知,美美与共”的所训,弘扬“高尚的学术信誉,深厚的学术修养,端正的学术作风,高雅的学术品质”的学术理念,开风气,育人才,争做中国社会学研究的先锋。社会学研究所目前设有13个研究室、2个职能部门及《社会学研究》和《青年研究》编辑部。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应聘学术期刊岗位的出站博士后及在职人员成果应符合相应要求(见附件2);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后出生),学术成果达到本所副研究员职称基本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多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后出生,此类人员报名前请与本所联系);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员范围、数量及研究方向

(一)招聘范围说明

1.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411月底前出站,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2.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工作人员,一般应于202411月底前入职报到。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研究方向

1)编辑岗位:2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专业:社会学(0303)、应用经济学(0202)、人文地理学(070502)、中国史(0602),且专业为应用经济学(0202)、人文地理学(070502)、中国史(0602)的研究方向为大数据分析、调查与数据分析、应用微观经济学、人文地理、中国近代史以及中国现代史。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岗位职责

1.致力于社会学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工作;

2.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社会学研究所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3.聘期内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承担稿件初审、编辑、校对工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前沿动态,参与选题策划;参加学术活动和编辑业务相关会议,按照合同进行聘期考核;

4.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等。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4915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下一阶段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启动后续程序,达不到该比例的,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外语口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60分,外语口试满分40分,笔试、外语口试合计即为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6名进入业务考察环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业务考察。如有放弃业务考察的,依次递补。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足规定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四)业务考察

由聘用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共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人岗匹配度等情况进行业务鉴定。业务鉴定按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匿名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按获赞成票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程序人选。如无法确定人选,由在场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成果发表情况以及与岗位的适合度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程序人选。

(五)实习。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安排2周的实习,进一步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对应聘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业务考察环节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员中,按获赞成票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因工作需要,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业务考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7务平台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由所人事部门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六、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七、报名所需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与所报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的、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著或智库成果;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5.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仅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提供);

6.博士学历认证书、学位认证书(均在“学信网”查询生成);

八、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请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一并发送至rsc_ios@cass.org.cn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如将本所做为唯一或第一志愿,需同时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sydwgkzp.cn/cass)进行报名,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8522986887

3.应聘人员在我院(含院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需主动填报有关信息。

4.与本次招聘相关的信息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cass.cn/)。

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信息发布期间工作日

1852298688718522986889

08:30-11:3013:30-17:30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10-85195554

联系人:吕老师,杨老师。

(招聘公告以“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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