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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9-02 05:51 发布作者: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始建于20085月,2010年正式建校,是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名校云集、产业集聚的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为了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现公开招聘有志于职业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化管理高层次人才(博士)16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方式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化管理方式:1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院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824及以后出生);具有工作经验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824及以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824及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并提供相应社保记录。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五)报名人员应于20249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9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313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20248232024930。未按时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彩色证件照、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成果证书。

(二)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请附件下载《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上填写的各类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在通知面试后现场携带原件至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时同步以附件形式发至hr@siso.edu.cn。邮件及附件以姓名+社会人员/应届生+高校人才网为名,(三)资格初审。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学校考核人员。

五、考核程序

通过学校考核和区域考核择优聘用。

(一)学校考核

1.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参加后续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资格复审时考生自带报名登记表、考核表,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时考生须按序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预先复印并装订好带至复审处)。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

有职称证书的提供所有职称证书;

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三大检索情况;

代表作复印件;

所取得的专利、鉴定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2.考核方式为专业面试环节。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成绩计算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以上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同分跟进)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区域考核人员。不足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区域考核人选。

(二)区域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实施。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岗位条件中涉及经历时长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4.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通知事宜,并保持手机和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5.资格审核、考试、公示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6.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携报到材料、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到,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

7.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存在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8.首聘期进行预聘管理,期满考核达到要求者方可续聘。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为3年。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首次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9.符合条件的录用人员按照苏园办[2023]2号《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申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人才,获评后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10.被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七、组织实施

1.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筛选,择优发出考试通知(电话)。

2.学校考核。

3.上级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实施区域考核。

4.体检与考察。通过区域考核的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须在完成考核后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5.公示。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录用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录用前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7.纪检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考核环节全程录像,学校纪检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松涛街208

联系电话:0512-62932642,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30(周末和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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