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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2024年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06:57 发布作者: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中心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中心隶属于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参与起草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承办全市人才队伍现状、人才工作现状和人才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和评估,承办全市名校优生的选聘、交流、日常考核、培养和柔性引进人才等工作,为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齐齐哈尔市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省直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公开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计划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拟选调4名工作人员,详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干部身份;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711日及以后出生),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71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710日);

7.2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或岗位等级;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8.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或者与市委组织部(含所属事业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县(市、区)报名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市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党委)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或推荐单位须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cfzyfwzx@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现工作单位职务+姓名)报名材料或XX(单位)推荐材料。上传材料当天须与市委组织部进行电话确认,咨询及确认电话:0452-2793206

(二)报名时间

2024739时至71017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网上报名须提供材料

1.《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扫描件(附件2);

2.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报名人员录用(聘用)通知书、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落编通知单、干部任免审批表(须体现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和完整的工作简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聘用合同、最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扫描件,以上材料须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标注单位及姓名);

5.符合放宽年龄(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

2.报名人员须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http://www.qqhr.gov.cn)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要求: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选调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要求:参加面试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察与体检

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1.考察。市委组织部选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党组织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2.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与公示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推荐单位。

六、纪律监督

1.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市委组织部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推荐单位反馈。

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1809

七、特别提醒

1.原则上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开选调职位明确的职务层次或岗位等级平级报考,调入后按公开选调职位兑现相关待遇,须服从市委组织部岗位分配。

2.拟选调人员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3.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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