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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2024年招聘4名编制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06:56 发布作者: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技术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固体废物技术服务岗位(2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环境类、化学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91后出生);

6.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能适应长期出差和外出工作。

(二)固体废物数据分析岗位(2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91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能适应长期出差和外出工作。

三、工资待遇

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初定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毕业生相应工资标准或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缴纳。职称晋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晋升与职称相挂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至报名邮箱。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462620247910个工作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邮箱:gssghzx@163.com(填写邮件名称格式: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核

1.时间:2024710(9:00-12:0014:30-1700)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甘肃省统办二号楼南附楼8809室。

3.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1份;

3)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4)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的《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纸质版1份;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自参加工作以来,历次离职情况说明和原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鼎力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查询记录;

9)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取消资格。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当场确认参加笔试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突出政治和品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聘用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现实表现等。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取消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聘用后,委托人才派遣机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婷

联系电话:0931-4872551

电子邮箱:gssgh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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