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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8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06:55 发布作者: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5年,其前身为湖南农学院衡阳分院、湖南林业专科学校,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湖南省培养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湖南省卓越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地处雁城衡阳石鼓区望城路165号,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岳山下、湘江河畔。学校占地面积1208亩,分南、北两个校区。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8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专任教师4人,实验员4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本科学历年龄要求为30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学位要求: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实验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位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6.有吸毒史、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78-712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http://rsxt.hnebp.edu.cn/hrzp)的报名系统按照应聘岗位对岗报名。应聘考生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材料包含:

①《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聘用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PDF格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提供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⑤本人简历。

五、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部门网页(http://zzrsc.hnebp.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在人才招聘平台(http://rsxt.hnebp.edu.cn/hrzp)打印准考证。(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时进行资格复审,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参加笔试。

六、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类(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毛新志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版),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认入围试讲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课堂掌控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②应聘B类(实验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的适配程度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同制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规定仅在编在职人员范围享受的相关绩效福利除外),享受社保(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734-8591242(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591322(学校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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