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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及博士引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03 15:50 发布作者:

一、学校简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市,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北临黄河,西依嵩山,交通便捷,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具有鲜明航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49年,与共和国同龄,时称平原省立财经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高校。2017年12月,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成为河南省博士学位一般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有工、管、文、理、经、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下设19个教学院(部),1个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乌拉尔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7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3个省重点一级学科,4个省重点二级学科。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2门。两项成果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总体负责学校招聘计划的制定及招聘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为提高学校人才队伍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2024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后(以下简称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

1.高层次人才及海外人才;

2.航空航天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

详见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条件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科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后经历者、高级职称者或业绩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点击“招聘系统”,进入招聘页面选择相应应聘岗位,注册登录填写信息。

(2)资格审核主要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公告中的相关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人(见附件1)或学校人事处联系。

2.考核

考核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教学基本技能等,考核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考察由人事处根据相关政策进行。

4.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ua.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聘用按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博士研究生,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

(一)第一层次(高层次人才)人才待遇一事一议。

(二)第二层次(博士研究生)人才待遇详见附件。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郑州航院人事处(东校区综合楼228房间)

联 系 人:刘老师  路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665 

监督电话:0371-61912612(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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