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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0名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15:38 发布作者:

为加快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持续建强经营拓展队伍,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负责开拓市场业务的下属企业(仅限相当于处级管理企业,不含市政集团、总承包集团、中广国际、市设计院集团本部,下同)总经理助理(相当于正科级)1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有关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把政治素质好、经营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出来、用起来。

二、选拔资格条件

参加选拔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公正廉洁,严守底线,作风正派。

(二)热爱企业,勇于担当,视野开拓,锐意进取,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业务基础扎实,工作业绩突出。

(三)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含在读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任职要求

(一)参加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选拔的,须于2年试用期内能完成建设类相关新承接任务50亿元目标(含房建、市政、公路、轨道、水利、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电力、机械和水电设备安装、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新能源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任务;监理、勘察和设计任务;城中村改造、产业园开发、土地全域治理、土地整备、城乡片区改造、特许经营权的主体资格认定等),其中须有不低于10亿元的施工总承包任务。

(二)新承接任务目标不纳入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组织新任务计划指标内。

(三)根据试用期满后的审议结果,按具体情况任免如下:

1.2年试用期内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程序办理转正任职,任职时间由集团党委发文通知相关单位办理任职手续起计;

2.2年试用期内未能完成目标任务,但能完成40亿元任务的,按下属企业市场发展部门正职(正科)办理任职,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满集团党委会审议考核结果后起计;

3.2年试用期内未能完成目标任务,但能完成20亿元任务的,按下属企业市场发展部门副职(副科)办理任职,任职时间由试用期满集团党委会审议考核结果后起计;

4.未能完成最低目标任务(20亿元)以及按照上述第23条完成部分任务后拟任职职级未高于公选提拔前职级的,免去试用期职务,按提拔前职级安排工作。系统外通过公开选拔进入集团系统提拔任职的,由任职企业按照不高于本人选拔前职级安排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四、选拔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选拔信息通过集团官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524-20246217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2024年专项公开选拔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获奖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集团人力资源部邮箱:rlzyb@gzmcg.com

(三)资格审查

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准许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公开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将100名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初步建议人选报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

(五)档案审查及任前考察

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对初步人选开展档案审查及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任前考察工作,并由所在单位纪委对考察人选出具廉政意见。如档案审查或考察不通过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集团党委审定及任职

根据考察结果,在用人单位和初步人选双向选择或集团公司统筹调配的基础上,经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提名,由集团党委会研究审定最终人选和任职企业安排,在一定范围内对最终人选情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集团党委发文通知相关单位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新增总经理助理岗位职责由任职单位负责制定落实。

五、考核任免

公开选拔的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人员试用期2年,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指标时进行考核,主要程序有:

(一)业绩公示

考核对象填写《专项公开选拔总经理助理人员业绩公示表》,任务承接企业对公示表进行初步审核后在公司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公示业绩存在异议的,由任务承接企业对该项业绩进行重新核定。

(二)综合考核

1.对公示期间员工未提出异议或所反映情况经核查无原则性问题的,由考核对象填写《专项公开选拔总经理助理人员承接项目信息确认表》,并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认定材料:

1)承接项目投标评审表。该表上需有专项公开选拔人员的签字。

2)中标通知书或网页公示页等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网页公示页未能体现项目金额的,须同时提供可反映项目金额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由联合体中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可体现所占份额或金额的联合体协议书等材料。

任职企业具备相关资质的,原则上应提供在任职企业中标的相关佐证材料。因任职企业不具备相关资质等特殊原因需通过集团系统内其他企业中标的,可提供在集团系统内其他企业中标的佐证材料。

2.承接任务企业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根据考核对象提供的《专项公开选拔总经理助理人员承接项目信息确认表》和佐证材料,对承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

3.任职企业汇总业绩情况并填写《专项公开选拔总经理助理人员任务考察表》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党组织书记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并出具是否建议转正任职的意见。

4.任职单位将考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市场发展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后,报集团党委会审议。

六、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20648(集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20-83324087(集团纪委综合室)

附件:1.2024年专项公开选拔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mcg.com/information/index_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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