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综合事业单位2024年“浙里通衢·成就江来”赴同济大学招聘3名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08:25 发布作者:
为引进和储备一批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助力“五城”建设,奋力打造“青年衢江”,加快构建与衢江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同济大学现场组织开展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人才计划招聘3名,实行统招统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单位 |
计划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
1 |
规划设计 |
衢州市衢江区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城市与区域规划、城市交通、土地资源管理 |
2 |
工程管理 |
衢州市衢江区区属或部门属事业单位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 |
合计 |
3 |
本次人才招聘面向以下高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以上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招引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有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的,不宜报考。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咨询电话:0570-3838728。具体安排如下(时间地点若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时间:2024年4月24日(周三)上午9:30-11:30
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经纬楼一楼多功能厅
2.报名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1)《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校核发的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5)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单(含本专业成绩排名),政治面貌证明;
(6)能反映个人技能特长、在校表现、学术科研水平等的相关材料,含各类荣誉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在校期间担任职务证明材料、科研成果等。
请报考考生按照上述顺序装订。
(二)资格初审和资格比选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在校成绩、所获荣誉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和签约
1.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签约聘用对象。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2.签约:为保证引才质量,或可根据报名人数、资格比选、面试情况,增加或取消招引计划,并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签约对象按期毕业后,择期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并复核毕业证书和个人档案等材料,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未在2024年9月30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在衢江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引岗位所列专业要求根据招引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素质和能力,参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和资格审查。
(四)人才津贴、奖励政策详见现场专题宣讲会。
(五)未尽事宜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1.衢州市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2.衢江区情概况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jq.gov.cn/art/2024/4/20/art_1389659_5902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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