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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19年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6 14:15 发布作者: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佛山市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选调共有111个职位,计划选调公务员121名。各选调单位、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或科员以上职务,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本市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科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1年5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5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4、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登记、职务、年龄、基层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选调公告统一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佛山日报》以及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各选调单位网站和“佛山先锋”、“佛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hrss.foshan.gov.cn/ztzl/rszt/rsks/),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选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网上报名。2019年佛山市集中选调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5日9:00至2019年5月10日17:30。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foshan.gov.cn/ztzl/rszt/rsks/),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三)选调单位初步资格审查。初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5月5日9:00至5月13日17:30。报考选调单位的初步资格审查材料提交邮箱详见(附件职位表)。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提交材料的方式,将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证明、现任职务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提交到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报考单位初步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考试。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在佛山组织工作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及各选调单位网站上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

(六)体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选调机关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而出现空缺的职位,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七)考察。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调机关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转任。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由各选调机关在单位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各选调机关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五)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职位表职务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附件:2019年全市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2019年全市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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