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化工学院

招聘高级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等有关规定,吉林化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博士6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至2003年4月22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化工学院组织部人才办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4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化工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交扫描件。

2.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每样材料做好命名,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命名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吉林化工学院XX专业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本次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4月4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4月4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查询到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的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及资格审核后由学校另行通知,考试(考核)成绩在吉林化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的岗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学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本公告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化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化工学院(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吉林化工学院电话:

0432-62185019(吉林化工学院组织部人才办)。

0432-63083350(吉林化工学院纪检监督部门)。

(二)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化工学院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吉林化工学院

2024422日





吉林化工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北国江城——吉林市,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化工类大学。学校成立于1958年,原隶属化工部,2001年划归吉林省人民政府。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经过几代化院人的探索与实践、传承与发展,形成了“校企合作、育人成才”的办学优势,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在省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强化内涵发展。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队伍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大幅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学校目前两个校区办学,占地面积89.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5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836.8万元;馆藏图书115.6万册。现设有14个教学院(部)和研究生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专业设置涵盖工、理、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47个,高职专业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覆盖二级学科1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形成了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学生1.5 万余人,其中本科生13312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44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9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544人。学校拥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1人,吉林省第三批“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吉林省“长白山技能名师”1人,吉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吉林省高级专家、教学名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拔尖创新人才、跨世纪人才后备人选等22人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着力加强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教学研究,近两届学校共获得吉林省教学成果奖8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科竞赛成绩始终位居省属高校领先地位。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主动适应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立了“培养基础理论实、创新意识强、实践能力优、综合素质高的面向生产与管理一线的现代工程师和管理者”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了“面向生产与管理一线,共性与个性并重、科学与人文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工程与技术相融、创新与创业相融、成人与成才相融”的“一面向、三并重、三相融”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充分发挥毗邻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国家级化学工业循环示范园区和近邻吉林经济开发区、中新(吉林)食品区、吉林市航空产业园区等区位优势,实现产学研的深度合作、校企文化的深度融合,为培养面向生产与管理一线的现代工程师和管理者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始终坚持以特色谋发展,以特色创品牌,以特色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2007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全国省属一般院校第一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1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推进了专业建设与国际接轨;2013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获批为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专业。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示范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学校坚持“立足吉林,服务区域,面向全国,贡献行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82%以上。
      学校鼓励创新发展。科研工作坚持以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积极争取高层次立项、高水平成果、高级别奖励和高效益成果转化,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加强科研团队和科研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校企协同创新,积极为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科建设、科研水平逐年提升。现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科研平台13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5项,省部级项目160项;针对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横向项目763项,科研经费总计1.58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4项;申请发明专利204项;发表学术论文2838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318篇。学校坚持实施科研提升工程和人才强校战略,在化工过程的模拟与分析、换热网络优化与节能等研究领域填补了省内空白,在国内具有广泛影响;在精细化学品开发、无损检测、流体密封、水污染控制新技术等研究方向具有明显优势。学校积极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优势突出,累计为企业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数十亿元。2013年学校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2015年获得“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二等奖”。
      

     在58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级技术与管理人才。毕业生在专业领域呈现出较强的发展能力,相当一部分毕业生成为石油化工领域的专家学者,大部分毕业生成为石油化工行业生产与管理一线的骨干和中坚,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秉承“严谨、勤奋、求实、进取”的校训精神,坚持“育人为本,科研为要,人才为重,特色为先”的办学理念,确定了“立足吉林,服务区域,面向全国,贡献行业”的服务面向,凝炼了“工程师的成长摇篮、管理者的培养基地”的办学特色,坚持“内涵、特色、协调、创新、开放”的战略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办学功能,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增强综合实力,为建设“竞争力强、影响力广、具有化工优势和鲜明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工科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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