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12.jpg1.jpg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szjy.com,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核,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更新计划内容。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lszjyrsc@163.com。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经综合比选后择期通知考试。入围考试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采取进行先综合比选后进行考试的方式。

综合比选: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工作(学习)经历、技能水平、学术成就、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考试:考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技能测试和专业面试形式,采用百分制,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注重对报考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9853


附件:2018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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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西南部、享有“摄影之乡、浙江绿谷、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等美誉的丽水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办学起源于1910年处州知府萧文昭创办的处州种植学堂。在之后的近一个世纪里,学校几经变迁,数易其名。2000年12月,原浙江林业学校(创办于1953年)和浙江丽水商业学校(创办于1977年)合并升格组建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6月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估确定为“全国优秀高职院校”。2012年9月被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文明办网示范单位、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学院现占地470亩,规划用地120亩,校舍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0万余册,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建设单位。

学校下设林业科技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贸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七个学院,设置27个高职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7459人,成人教育类学生789人。现有教职工420人,其中专任教师367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6人(教授等正高职称25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教师 11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教师140人。学校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有省优秀教学团队2支,省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1”人才等18人,丽水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支,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丽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科技新秀(绿谷新秀)、首席技师、“138”人才等38人,形成了一支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专业—基地—农户”教学平台培养创业型新农民》《搭台结盟促进校企交融协作、真题实赛引领农林类专业发展》2个项目分别荣获2009年度、2014年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现有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中央财政支持优势专业2个、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课程建设项目2项、“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8部,“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23部。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示范性重点专业4个、特色专业7个、优势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十一五”重点建设教材33部、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

学校坚持以质取胜,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学生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近五年,学生在学科技能竞赛中屡获大奖,获省级以上一等奖120余项。其中,工程测量与监理专业学生连续三年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测绘测量竞赛一等奖。以典型引领为重点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显著,涌现出了“2007 年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首届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百名就业创业之星”、“浙江省道德模范”、“浙江省绿色公益使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毕业生就业率连续5年保持在95%以上。2012年,学校开始自主招生,并首次向社会公布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学院高度重视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构建起了以学院为辐射源,与政府、企业、农村、校(所)四方携手的合作服务平台。在城市绿化、旅游发展、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近几年来,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40余项,科研与技术服务经费达1000余万元,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实现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科规划、教育部人文社科和省自然基金项目零的突破。校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承担横向课题150余项,获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丰收奖10多项。

目前,学院正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动适应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要求,以立德树人,行知并进为导向,以培养敬业长技、爱岗忠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扎根丽水、面向浙江、贴近市场、服务一线为办学方向,发扬“求真务实、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和“树木树人、行知并进”的校训精神,全面深入实施“138计划”,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浙江一流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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